[汽車之家 資訊] 深圳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發(fā)布通告,將優(yōu)化放寬混動指標車輛相關條件,以便促進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車市場消費,鼓勵個人消費者購買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小汽車。
通告指出,自5月4日起,使用放寬申請條件方式獲得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的個人在辦理新購車輛注冊登記上牌審核時,不再要求車輛需滿足“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2年第9批及以前)”的條件,車輛動力電池組總能量≥35kWh等其他條件保持不變。
目前市面在售的動力電池組總能量超過35kWh的車型,要求仍然較高,輕混和普通插混車型普遍排除在外,主要是純電續(xù)航較長(我們大概估算,大概需要CLTC工況純電續(xù)航在200km左右)的插混車型才符合標準。因此消費者在購車時,還應當具體咨詢了解,避免造成購車方面的誤解。也可咨詢深圳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相關熱線:95533、88101995、88101131。(編譯/汽車之家 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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